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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册了一家公司的顶级域名,但指向了他们公司子网站的二级域名,请问:这是否构成恶意抢注? 以下是专家解答的内容: 处理域名纠纷有国内域名的域名仲裁、国际域名的域名仲裁和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等三种方式,三种方式遵循的是不同的裁判规则。 国内域名的域名仲裁规则规定: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其他恶意的情形。 如果你将域名指向公司子网站的二级域名,则有可能导致与权利人的混淆,误导公众。同时,你的行为还可能构成其他恶意的情况。 国际域名的域名仲裁规则为:以使用域名的手段,为商业利益目的,通过制造自己网站或网址上所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投诉人商标之间在来源者、赞助者、附属者或保证者方面的混淆,故意引诱网络用户访问自己网站或其它连机地址者。 如你将域名指向公司子网站的二级域名,则有可能导致与权利人的混淆,引诱网络用户访问你方网站或其它连机地址。如此行为出于商业目的,则构成其他恶意。 在域名的诉讼阶段,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如果你将域名指向公司子网站的二级域名,则有可能导致与权利人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如此行为出于商业目的,则构成其他恶意。 综上,如果你出于商业目的进行此指向,则构成恶意。(商建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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