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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强奸案女方改口"主动引诱"的背后

时间:2012-05-22 11:4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阎兆伟
海南省东方市科技局原局长卢某因涉嫌强奸妇女,今年3月8日被东方市警方刑事拘留,后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海南省东方市科技局原局长卢某因涉嫌强奸妇女,今年3月8日被东方市警方刑事拘留,后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事经海南省内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包养情人、潜规则女下属、嫖娼等等,这类好色官员在媒体上没少曝光。东方市科技局原局长卢某因涉嫌强奸妇女一案之所以引起轰动,就是因为官员采取暴力强奸妇女的毕竟是少数……

官员发生性丑闻,如果不把事情公开,只在民间传说,涉事官员很难受到调查。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爱管那让人耻笑的“闲事儿”?

这话不是笔者歪想,这位卢局长强奸妇女被拘留之后,还有人为其“遗憾”,表示惋惜。就足以看出个一些官员法律意识的淡漠和对官员违法的“包容”。

没想到,这起引发轰动的强奸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女受害人改口了!女方说:“自己自愿与卢某发生关系,获悉其有老婆后,一时情绪失控报了案”。不仅如此,从她“情况说明”中让人感觉是她主动“勾引”卢局长约会、上床的。

如果女方不是法盲,她心里绝对应该明白,报假案、诬陷好人会是个什么结果。何况从她的证词中清清楚楚地看到,她很懂法,不是一般的懂:“过后,我经过几天的思考,报案卢XX强奸不符合事实,当时我是自愿的,为了不冤枉好人,现在要求公安局撤回我原先对卢XX的控告,而且不追求(究)卢XX的法律责任。同时,请求公安局谅解我,并尊重我的意见,免除对我的追究。”

女方恳求警方“免除对我的追究”,啥意思?说明她明明白白地知道报假案的后果。当然,法律是公平、严肃的。法律不会,也不应该冤枉好人。举报强奸的女方,翻案的现象也不是没出现过,纠正错误,改判的案件也是时有发生。

但是,该起强奸案比较特殊,它牵涉到官员,不仅牵涉科技局长,还牵涉到当地两个政法单位的部门相应负责人。所以,这样一起引起轰动的强奸案,女方翻案、改口供,这不能不让人感到蹊跷和生疑:是不是迫于什么压力,或者有什么内幕,才使女方改口,并称“自愿”?

何况女方的“情况说明”也写得十分肉麻。让人感觉这是一个作风漂浮、善于用色相勾引男人的女人……如果没有什么巨大的压力,她能把“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吗?

有没有胁迫成分?有没有别人给她施加压力,迫使她违心改口的可能?官官相护的情况不是没有发生过。何况,这位强奸妇女的科技局长在当地为官多年,担任过多家单位的党政负责人。由于他的当官儿的背景颇为复杂,是不是有人怕他进去之后,再“咬出”其他什么“盘根错节”的事情?……

但愿当地司法部门勿要轻易听信女方的“情况说明”,应该围绕着女方的“改口”,查个水落石出之后再做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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